抗战日军虐待中国女战俘:充当慰安妇和活靶子(3)
时间:2012-07-05 09:49 责任编辑:澳门百乐门▎娱乐场 来源:澳门百乐门▎娱乐场 点击: 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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慰安妇原是日本军队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征召的随军妓女(在日本国内大部分是自愿或有偿的,而在亚洲的其他地方则是用极端残忍的非人道手段强征的)、为日军提供性服务的女性,后来在二战中演变成在占领区强征民间妇女充当性奴隶的制度。大部分被“征召”或强迫的“慰安妇”来自日本(包括日治台湾)、中国、韩国,也有部分琉球、东南亚、荷兰女性,其中在朝鲜召集的慰安妇被称为女子挺身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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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,使用暴力强行掳掠当地妇女。日军在战场或占领城乡时,公开抢夺中国妇女,这种做法对于暴虐的日军来说,是最为便利的,既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,也省去了许多麻烦的手续。所以这种抢夺曾遍及各地。1937年11月,日军占领上海后,便在城乡各处抢夺中国年轻女子,他们当众“剥掉衣裳,在肩上刺了号码,一面让我们的女同胞羞耻,不能逃跑,一面又满足他们的兽欲”(宋美龄:《抗战建国与妇女问题》,重庆《中央日报》,1939年1月15日)。日军占领芜湖后,首先要做的就是抢劫妇女,甚至到尼姑庵中劫掠年轻美貌的尼姑充当慰安妇。后来在对周边地区扫荡时抢夺了不少民女投入慰安所。云南的龙陵、腾冲等地,几乎所有的被查证的受害幸存者,均是被日军在光天化日之下抢夺去的。日军占领海南岛后,即派部队到村寨去强捕少女,供其开设慰安所,或者在强征的劳工中,挑选美貌的汉族、黎族女子投入“快乐房”慰安所。1940年日军一部进入山西方山县扫荡,在设立据点后,立即要求伪政权征召“花姑娘”。于是,伪政权将“花姑娘”的人数摊派到各村,日伪宣称有姑娘的交姑娘,没姑娘的交大洋,最后,不仅慰安所建成,还发了一大笔财。日军直接或者通过汉奸伪政权掳掠中国妇女为性奴隶,比例是很高的。
中国“慰安妇”的年龄跨度很大,年长者40岁,甚至50岁,年轻的20来岁,甚至有不少还是少女或幼女。如日军在海南保亭县设立“快乐房”,强召当地黎族少女充当性奴隶,年龄最大的20岁,最小的只有16岁。